大力倡导助残风尚    帮扶残疾人共同奔赴小康

助残日评论员文章

(2004年5月16日)


         
5月16日是第十四次“全国助残日”。我们谨向全省124万残疾人及其亲属表示亲切的问候!向一贯支持残疾人事业,关心、帮助残疾人的各级领导、广大干部群众以及社会各界表示崇高的敬意!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下,在各部门密切配合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下,我省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残疾人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全省通过项目带动、小额信贷、社会帮扶等方式,扶持67.5万残疾人基本解决温饱;开展白内障复明、假肢装配、聋儿语训、轮椅捐赠等康复项目,为60多万残疾人提供了康复服务;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大力推进残疾人就业,安置13万城镇残疾人就业;发展特教学校(班),开展资助活动,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79%;与此同时,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但是,由于受经济条件、陈旧观念等因素的制约,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水平还远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残疾人仍然是社会中最困难的弱势群体,他们在生活、就业、康复、学习等方面存在许多困难。目前,我省有44万残疾人未解决温饱,50%以上的迫切需要进行康复;残疾人就业难、入学难的问题比较突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对于这些“弱中之弱”的残疾人能否进行有效的帮助和扶持,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帮助他们共同奔赴小康,将直接影响到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目标的实现,影响到全省人权状况的改善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扶弱济困的优良传统。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帮助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扶持他们共同奔赴小康,既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全社会共同的义务。当前,通过广泛开展“助残日”活动,不仅可以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重视和支持,让残疾人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而且使社会更多地了解残疾人,更主动地帮助残疾人进入小康社会。
       今年“全国助残日”活动的主题是“情系我的兄弟姐妹,帮扶贫困残疾人”。围绕这一主题,省政府残工委及省委宣传部15个部门,从5月10日至6月10日,在全省开展“贫困残疾人帮扶月”活动,旨在通过集中帮扶助残活动,加快实施全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及残疾人小康规划,进一步营造扶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充分重视这次活动,详细制定计划,精心组织实施,集中为残疾人办几件影响大、效果好的实事,在教育、康复、就业、生活保障、维权等方面给予扶助,不断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和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各级党政领导和党员干部要带头助残,深入基层倾听残疾人呼声,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带动全社会助残活动深入开展。要充分发挥舆论的先导作用,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先进典型,调动各方面的助残热情;宣传残疾人自强不息的感人事迹,激励更多的残疾人自强自立,全面参与社会,为社会做出贡献;宣传我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成就、存在的困难以及残疾人的状况和要求,让社会各界进一步关注残疾人事业,让更多的人树立扶残助残的观念,从而了解残疾人,关心、帮助残疾人。要动员组织干部、职工、学生、部队官兵广泛参与助残日活动,通过红领巾助残、志愿者助残、军民共建、结对子帮扶等形式,形成人人参与、残健共融的局面,掀起全社会助残的热潮,推动社会助残制度化、规范化。
      “全国助残日”活动今年已是第14个年头,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下,我们相信会取得更加积极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