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中组部、省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市县乡残联换届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甘肃矿区残联:
今年省委组织部、省残联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甘组通字[2012] 51号)、《全省市县乡三级残联换届工作指导意见》(甘残联发[2012] 89号)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制定换届工作方案和县乡换届工作计划,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换届工作,使县乡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取得了较好成效。截止目前,全省1010个乡镇(街道)残联召开了代表大会,占乡镇(街道)总数的75%。其中,天水、白银、金昌、平凉、定西、临夏等6个市州的乡镇(街道)残联全部完成了换届任务;兰州市七里河区、临泽县、肃南县、徽县、两当县、永靖县等6个区县残联召开了代表大会,完成了换届任务。
各地在换届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些市州对换届工作指导不够,乡镇(街道)残联换届任务没有按时完成,县市区残联换届进展整体比较缓慢;个别县市区残联换届程序不够严谨;没有落实配备残疾人领导干部规定。针对以上问题,为切实做好市县乡残联换届工作,确保省残联第六次代表大会顺利召开,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利用换届契机,切实加强残联班子建设。为进一步做好各级残联换届工作,最近,中央组织部制定下发《关于在地方残疾人联合会换届中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的通知》(组通字[2012]45号),对在换届中选好配强残联领导班子和残疾人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残联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组织部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干部协管职责,积极配合当地党委组织部门,把政治上坚定、热爱残疾人事业、具备良好综合素质的领导干部选调进残联领导班子,特别要选好配强残联“一把手”。要重视做好市县残联残疾人领导干部配备工作,充分发挥“优秀残疾人人才库”作用,扩大选人视野和渠道,积极向党委组织部门推荐优秀残疾人干部,力争在本次换届中县市区残联班子全部配备上残疾人领导干部。要注意防止三种现象:一是随意降低残疾标准,将不符合残疾标准的健全人选配为残疾人领导干部。二是选配的残疾人干部残疾程度太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三是个别县市区残联选配兼职残疾人领导干部。凡是残疾鉴定有异议的残疾人领导干部,由省残联指定医院进行最终残疾评定;个别县市区已经配备的残疾人领导干部,因为残疾程度太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要在这次换届中重新选配;对配备兼职残疾人领导干部的县市区,一经发现,省残联将视情况在全省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二、认真安排部署,严格换届程序。一是市县残联代表大会方案要以正式文件上报省残联和市州残联审批同意后,再报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审定实施。方案内容必须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会议代表(代表名额、代表条件、残疾人代表比例、代表产生办法)、主席团委员(委员名额、委员条件、残疾人委员比例、委员产生办法)、主席团会议和专门协会会议、领导机构人选、执行理事会组成(重点是残疾人领导干部配备)、代表及主席团委员名额分配表等。二是严明纪律,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要对代表大会议程、领导人选、选举大会等重点环节严格把关,确保换届工作有序规范,符合法定程序。三是要注重起草审议好主席团工作报告,充分发扬民主,引导鼓励广大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献计献策,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对未来五年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进行科学规划。
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快换届进度。各市州要将换届工作作为今年年底和明年年初的重点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换届有关政策,对换届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统筹考虑,周密安排,按期完成县乡残联换届工作。要督促没有召开代表大会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残联加快进度,确保今年年底前100%的乡镇(街道)、50%以上的县市区残联召开代表大会。同时要积极筹备本级代表大会,认真制定换届方案,上报省残联进行审核后,向党委、政府进行汇报,在2013年4月底前完成换届,并做好出席省残联代表大会代表和主席团委员人选的选举与推荐工作。
四、抓住代表大会有利时机,扩大残疾人事业影响。各级残联代表大会是向社会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成就,推动党委政府进一步重视、支持残疾人工作的有利时机。要抓住这一时机,做好组织宣传工作,积极邀请党政军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使代表大会开得隆重、热烈、和谐,提高会议的号召力和影响力。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人道主义、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和残疾人事业取得的成绩,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省残联将在《甘肃残联工作》和省残联网站上开辟换届工作专栏,各地代表大会之后,请将党委政府领导讲话、工作报告等主要会议材料及大会信息及时上报省残联,以便刊登和宣传。
省 残 联
2012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