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村残疾人专职委员误工补贴省级补助核发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残联:
最近,省财政厅已将2012年村残疾人专职委员误工补贴省级补助拨付到各市州、县市区。为了做好村专职委员误工补贴核发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村残疾人专职委员误工补贴省级补助发放工作要严格执行省财政厅、省残联《关于落实村残疾人协会专职委员误工补贴省级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甘财社[2012]73号)精神,按照每村一人,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通过惠农补贴“一折通”直接发放给残疾人专职委员。
二、各县市区残联要尽快指定专人,与当地财政部门联系沟通,提供准确的村专职委员实名制名单,12月30日前将误工补贴发放到残疾人专职委员。
三、各县市区村专职委员误工补贴发放名单,必须确保与上报省残联和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年报实名制台账相一致,保证补助政策的规范实施。
四、在12月进行的全省重点残疾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中,省考核组将对每个市州村专职委员实名制配备和误工补贴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行为,一经查出将收回已拨付补助经费,对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追究相应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
五、2012年村残疾人专职委员误工补贴省级补助发放情况和个别人员变更情况,要以市州为单位,于2013年3月30日前以书面材料形式,上报省残联组联处。
省 残 联
2012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