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残联对残疾人康复机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安排
为认真落实中国残联和省残联的有关疫情防控的通知要求,全面防范、杜绝残联下属及承担残联项目的残疾人康复机构(以下简称“康复机构”)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确保机构内服务对象和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近日,金昌市残联就康复机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了安排。
一是及时转发了《省残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相关防疫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县区残联组织和康复机构严格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依法暂停提供线下康复服务,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全覆盖、无死角。二是县区残联组织要精准施策、科学防控,指导康复机构根据自身业务性质,认真学习、掌握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政策,严格执行卫健、教育、民政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对于无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康复机构,应要求其一律暂停提供集中式服务、开展集中式活动。三是康复机构要认真做好舆论引导和线上服务工作,主动向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的康复服务对象及其亲属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在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前提下,通过开展电话健康指导线上服务等,为残疾人提供急需的康复服务。四是残联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好“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要求,主动了解、掌握承担残联委托工作任务的康复机构的疫情防控状况。对于未按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将坚决采取立即终止委托其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等惩戒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