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五部门出台政策全面规范残联(残协)专职委员队伍建设
近日,省残联、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等5部门印发《甘肃省乡镇(街道)残联和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选育管用办法》,进一步健全规范乡镇(街道)残联和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选、育、管、用机制,打通服务残疾人“最后一公里”,助力爱心甘肃建设,推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提质增效。
《办法》对标国家相关要求,紧密结合甘肃实际情况,从选拔聘用、培养提升、管理使用、待遇保障等六个方面,统一明确残联(残协)专职委员的岗位设置、人员条件、选聘程序、岗前培训、能力提升、日常管理、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岗位纪律、管理评价、退出机制和程序、待遇保障等各方面流程标准,全面理顺县乡村三级管理权责,推动基层专职委员队伍向规范化、专业化、长效化方向发展,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办法》对专职委员岗位实行城乡分类施策,乡镇(街道)、社区实行多岗位来源管理,村残协专职委员(爱心助残员)全部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统筹管理;科学核定岗位数量,按残疾人规模动态设岗,每个乡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各设1个岗位,残疾人超100人的村(社区)可按需设2个,残疾人少于3人的乡镇(街道)统筹代管,杜绝虚岗空岗,确保事有人干、人有事干。
《办法》严把入口关,明确优先选聘残疾人及亲友、助残爱心人士、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人员,严格排除财政供养人员、村干部亲属、失信违法人员等;细化城乡差异化选聘流程,实行公告、申报、审核、测评、公示、聘用全公开;健全岗前+年度+省级轮训三级培训体系,依托“专职委员在线”学习平台和全国残联专职委员知识竞赛等竞技渠道,以赛促学、以学促进,提升专职委员专业素养。
《办法》明晰专职委员的岗位职责、岗位纪律及12项具体工作内容,推行全日制办公、弹性入户、台账化管理模式,建立动态退出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强化日常监管,规范履职行为,充分调动专职委员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助残服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办法》强调,要强化专职委员待遇保障,明确乡镇(街道)残联和社区残协专职委员补贴标准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村残协专职委员补贴不低于500元/月,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直达个人账户,同时统一为其购买意外险,切实稳定基层助残力量,筑牢基层助残服务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