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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听力语言残疾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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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甘肃矿区卫生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质监局、残联:

为做好“十二五”期间全省听力语言残疾康复工作,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及《听力语言残疾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和《甘肃省“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制定了我省《听力语言残疾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听力语言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

 

一、背景

——“十一五”期间,全省对1500名聋儿进行了听力语言康复训练,对1510名聋儿家长进行了培训;为1555名贫困聋儿免费配戴助听器、67名重度聋儿免费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补贴康复训练经费。

——我省有听力残疾人 36.8万人,言语残疾人5.7万人。每年出生的25-28万新生儿中,听力残疾发病率约1‰-3‰,先天性聋儿的发病人数有800-1000例,其中绝大多数还有残余听力。目前,全省约有50%的贫困聋儿无力配置助听器,90%的成年听力语言残疾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听力康复服务。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听力语言康复工作,依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及《听力语言残疾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和《甘肃省“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本方案。

二、任务目标 

——为1010名聋儿进行听力语言康复训练,培训聋儿家长1960名;实施国家贫困听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为520名贫困听力残疾儿童免费配戴助听器并补贴康复训练经费;为430名贫困听力残疾儿童免费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并补贴手术费、康复训练经费。

——推进听力语言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全省听力语言康复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作为全国区域中心的资源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重点支持一批市州听力语言康复骨干机构建设,争取实现“一市一中心、一县一班点”机构建设目标。

——普遍开展成年听力语言康复工作,为2000名贫困成年听力残疾人免费配戴助听器。

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政策。

——建立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将听力语言康复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布局,协调实施。

——充分发挥残联、卫生、教育、民政、财政等部门在听力语言康复工作中的作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督导、检查各部门工作的实施与落实。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制定相应实施方案,下达任务指标和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考核验收。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承担听力语言康复项目技术指导工作,定期对相关康复机构进行考核。市州、县市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本地听力语言康复工作具体执行计划,并组织实施。

——逐步完善听力语言康复保障制度,建立以政府救助为主、社会帮扶为辅的救助、帮扶机制,全力推动听力残疾儿童免费康复制度的建立。

(二)建立健全听力语言康复服务体系。

——统一规划、推广建立听力筛查-耳聋诊断-助听器验配(人工耳蜗植入)、听力语言康复训练各环节有效衔接的服务网络。

——完善新生儿听力筛查服务网络,大力推广新生儿听力筛查。

——加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耳病防治和听力学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全省人工耳蜗定点医院申报,增强服务能力;加强助听器验配机构规范管理,提高听力学服务质量。

——加强听力语言康复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的服务和功能,强化省中心对市县级听力语言康复机构的辐射带动能力,全面推进市州、县市区听力语言康复机构建设,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

——大力开展社区听力语言康复服务,做好知识普及、筛查、转介、指导等工作。办好家长学校,积极发挥家长在听障儿童康复中的作用。

——严格执行听力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政策,做好康复后听力残疾儿童入托幼园(所)和普通学校的衔接工作。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着力加强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相关学科的人才培养,大力开展听力学、言语病理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实用技术培训和学历教育。

——以省级学科骨干培养为重点,建立完善多层次的听力语言康复人才培养工作体系。

——加强听力语言康复从业人员规范管理,积极推进国家助听器验配师培训认证工作,建立完善相关职业资格制度。

——支持开展听力语言康复科学研究,更新理念,创新模式,推广应用新技术。

  (四)加强宣传教育,重视残疾预防。

——提倡优生优育,做好孕产妇保健,预防、减少遗传性耳聋和先天性耳聋的发生。

——严格执行《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规范》,预防和减少药物导致耳聋的发生。

——重视高危职业人群听力保护,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治理噪声污染,减少噪声性耳聋的发生。

——充分利用“爱耳日”、“助残日”等节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形式,广泛开展以耳聋预防、听力语言康复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爱耳、护耳知识,减少听力语言残疾的发生。

四、检查、统计

(一)检查。

2013年进行听力语言康复工作中期检查,2015年进行终期检查验收。

(二)统计。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报表的要求,市州残联负责汇总数据并录入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管理系统,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本年度完成听力语言残疾康复工作报表报送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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