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无障碍声明
  • 长者模式
  • 浏览辅助工具

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

热词搜索:
福利
政策
维权
就业
招聘
2018年03月06日
  • 首页
  • 组织机构
  • 信息公开
  • 新闻报道
  • 政策法规
  • 业务工作
  • 互动交流
  • 办事服务
  • 网站帮助

组织建设

  • 业务文件
  • 业务服务

业务服务

  1. 当前位置:
  2. 首页
  3. 业务工作
  4. 组织建设
  5. 业务服务

残疾评定和残疾人证换发工作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7-08-09
  • 切换背景色:

  •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一、在办理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时,依据新的残疾评定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凭证。残疾评定标准为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原中国残联〔 1995 〕残联组联字第 61 号文件颁布的管理办法和《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作废。

二、什么样的人可以申办残疾人证?

凡是符合残疾评定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

三、申办残疾人证的原则是什么?

残疾人证办理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市、县两级管理发放制度。申请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自愿向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办理。

四、各级残联换发残疾人证工作的相关职责?

县级残联负责受理本辖区内申请人办证申请,指定、组织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进行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填发残疾人证并向市级残联报审,负责本级档案管理。

市级残联负责审核所属县级残联的报送证件、残疾评定程序、结果等,承担批准职责,负责本级档案管理,检查监督所属县级残联办证工作。

省级残联负责监督、检查发证工作。

分享到:
  • 网站隐私安全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帮助信息
  • 版权所有: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
  • 陇ICP备19000722号-1
  •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2079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2079
  • 地址:兰州市民主西路168号
  • 制作维护:甘肃省残联信息中心
  • 技术支持:哈尔滨亿时代数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维护单位联系方式:0451-55664482
党政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