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4月1日-2日,中意合作项目--中国残疾人康复立法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意大利共和国外交部、国际管理组织共同召开。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程凯、国际管理组织国际技术专家吴奔龙、意大利驻华使馆项目官员Ledia
lila出席会议,意大利社区康复和立法方面的专家、教育部法制办、卫生部政策法规司、中国残联康复部、维权部、国际部的负责同志,来自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和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的专家以及北京、山西、江苏、广东、常州等省市残联的同志参加会议。
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程凯和国际管理组织国际技术专家吴奔龙分别代表中意两方致辞。程凯副理事长在致辞中对意大利政府给予中国残疾人康复立法方面的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随着社会的发展,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康复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日益突出。在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残疾人康复事业迅速发展,截至2007年,已使1300多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但由于种种原因,中国在残疾人康复立法方面还相对滞后,虽然部分省市在残疾人康复政策和法制建设方面有了一定的探索,但尚没有出台保障残疾人康复的国家级法律法规。意大利残疾人康复法律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在残疾人康复立法方面有着丰富的、可借鉴的经验。相信通过中意合作项目实施,会进一步推动两国在残疾人康复立法方面的交流,为中国残疾人康复立法走出具有重要意义的一步,并为双方在更深层次、更广泛领域的合作奠定基础。中国残联将会同卫生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认真回顾和总结20多年来中国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经验,汲取国际相关立法的有益经验,坚持面向各类残疾人、面向残疾人的基本康复需求、面向基层和社区,做好残疾康复立法工作,切实保障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国际管理组织国际技术专家吴奔龙在致辞中表示,残疾人康复立法项目是中意合作项目七个子项目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相信在双方强有力的合作团队的共同努力下,会加快中国残疾人康复立法的总体进程。
在研讨会上,卫生部卫生政策法规司、教育部法制办公室、中国残联维权部先后介绍了卫生系统、教育系统的立法情况以及《残疾人保障法》的修订情况;意大利专家介绍了意大利残疾人康复立法的情况;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常务副理事长赵悌尊、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李敬分别就残疾人康复立法问题作专题研究报告;广东省残联介绍了广东省制定学前残疾儿童义务康复条例的有关情况。与会代表围绕残疾人康复立法展开讨论,介绍经验,交流看法,会议务实、高效、热烈。正如中国残联康复部主任尤红在会议总结中提到的,这次研讨会不但加强了残疾人康复立法领域的国际交流,达到了促进我国康复立法工作的初始目标,还在充分汲取国际国内现有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初步研讨了《残疾人康复条例》制定的总体方向。研讨会后,要着手成立《残疾人康复条例》制定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制定康复立法的工作方案和计划,明确相关责任;组织开展不同地区的调查研究工作;收集国内外相关资料,逐步给残疾人前所未有的国家级法律法规保障,为填补我国目前尚属空白的残疾人康复立法和推进残疾人康复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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