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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贯彻中国残联第四次
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的通知
甘残联发[2003] 51号 |
各市、州、地残联,甘肃矿区残联:
9月上旬在北京召开的中国残联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是新世纪初全国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团结、民主、向
上的盛会,也是一次继往开来的重要会议。大会总结了过去五年乃至十五年来我国残疾人事业取得的成就和基本经验,确定了本世纪头二十年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奋斗目标,安排部署了今后五年的工作。会议的成功召开,必将有力地推动我国残疾人事业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协调发展。为了贯彻好会议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当地实际,切实抓好落实。
一、广泛传达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学习文件,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
(一)认真汇报和传达会议精神。
要召开党组会和执行理事会会议,
传达全国残代会精神,研究具体贯彻措施。尽快向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和贯彻措施,提出进一步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具体意见;向残工委成员单位通报会议精神和贯彻意见,争取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进一步重视和支持。市、县、乡残联要层层召开干部职工会和专门协会委员会议,传达会议精神,通报贯彻意见,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并举办庆祝会、报告会等,组织全国残代会代表和自强模范、助残先进代表作事迹报告、谈体会,使全国残代会精神迅速深入到广大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中,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
(二)深入开展全国残代会精神学习讨论活动。从现在开始到年底,在全省残联系统广泛开展全国残代会精神学习讨论活动。各级残联要集中组织残疾人工作者学习胡锦涛同志为《自强之歌》(第三辑)作的序,黄菊、回良玉同志的讲话和邓朴方同志的报告,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深入讨论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思路和措施。要把学习中残联四代会精神同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紧密联系残疾人工作实际,用
“三个代表” 思想指导贯彻工作。通过学习讨论,要使广大残疾人工作者深刻认识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及新世纪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中推进残疾人事业协调发展,帮助残疾人共同奔小康的重要意义,明确今后二十年的奋斗目标和近期任务;正确认识成绩和问题,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振奋精神,调整思路,制定新举措,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残疾人事业整体上新水平。
(三)广泛宣传全国残代会盛况和主要精神。要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残疾人事业的高度重视,宣传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关于做好残疾人工作的一系列讲话精神,宣传帮助残疾人奔小康的目标任务及重要意义,宣传残疾人自强模范、助残先进的事迹和残疾人工作典型经验,在广大残疾人中培育自强精神,动员机关、单位、学校、部队、企业广泛开展助残活动,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营造更加文明的扶残助残环境。
二、以全国残代会精神为动力,突出抓好四项工作,推进残疾人事业持续快速发展。
(一)抓好残疾人奔小康规划的制定与实施。要根据“十五”计划中期检查情况,
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进一步实施“十五”计划的措施,为制定和实施小康计划打好基础。要向当地党委、政府写出进一步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意见的专题报告,争取批转各县、
各部门实施。要抓紧制定本地残疾人奔小康规划, 并纳入当地小康规划中,推动残疾人事业与小康社会建设协调发展。
(二)抓好扶贫、就业、康复、教育等重点工作。
要对重点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分析研究,完善思路,制定新措施,狠抓薄弱环节和工作落实,增强工作实效,推进残疾人生活状况的进一步改善和“十五”计划任务全面完成。扶贫要重点抓好扶贫项目的辐射带动和社会帮扶工作;就业要重点抓好职业培训、残疾人按比例和个体就业及保障金收缴工作;康复要抓好农村和社区康复工作,要确保白内障复明手术、假肢装配、康复训练、轮椅捐赠等重点任务的完成;教育要重点抓救助贫困残疾儿童入学、普及义务教育等工作。
(三)抓好队伍建设和专门协会、社区工作。
要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层层开展干部培训工作。12月,省上拟举办新任地县理事长和专门协会主席培训班,各地要对乡镇以上残联干部普遍培训一次。要通过学习培训和传帮带等措施,加强各级残联班子建设,提高领导水平和为残疾人办实事的能力,全面增强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积极开展专门协会工作,解决好专门协会的办公场所和人员问题,规范和活跃协会工作,充分发挥协会的作用。要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建全组织,建立制度,明确职责,全面开展服务活动。
(四)抓好法制建设和维权工作。
要根据全国残代会的要求,修订、出台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完善残疾人优惠扶助规定,协调有关部门出台配套办法,特别要协调地税、财政、工商部门出台残疾人保障金代征、代收、代扣办法,加大依法按比例就业工作力度。要强化执法检查,明年各地要把《保障法》及有关法规政策检查列入人大检查范围,促进法规政策的落实。要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机构,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和维权示范岗活动,加强信访工作,大力推进无障碍建设,为残疾人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抓紧抓好当前工作,确保今年任务全面完成今年的时间已过四分之三,从“十五”中期检查的情况看,许多地方重点工作任务仍然很重,抓好最后一季度工作,对确保今年任务的全面完成具有重要作用。
(一)要认真总结“十五”中期检查工作,专题研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切实解决问题。
能在年内解决的,要抓紧时间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要创造条件争取及早解决。同时,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残疾人事业成绩和“十五”以来创造出的先进经验,用典型推动残疾人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二)对各项工作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一次疏理,
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各项任务完成。已完成任务的市县,要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力争超额完成任务,为明年工作打下良好基础;未完成任务的市县,要认真查找原因,加强领导,研究制定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三)要尽早总结今年工作,部署明年工作,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工作总结要全面并突出重点,研究制定的措施要具体、可行,便于有效实施。要根据明年的工作任务,针对目前存在的薄弱环节,详细制定工作计划,思路要创新,目标要明确,措施要得力,责任要靠实,检查考核办法要严格,通过认真扎实的工作,推动残疾人事业上新台阶。
附件:中残联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和第三次全国自强与助残先进表彰大会精神传达提纲
主题词:中国残联 四代会精神 贯彻意见 通知
抄送:各县、市、区残联。
省残联办公室 2003年10月5日印发
附件:
中残联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和第三次全国自强与残助残先进表彰大会精神传达提纲
一、 第四次全国残代会
(一)会议概况
中国残联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于9月7日至10日在北京胜利召开。本次残代会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残疾人奔小康目标的实现,回顾总结了过去五年乃至十五年的工作,确定了本世纪头二十年的奋斗目标,
部署了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主席团、
执行理事会和各专门协会领导班子,修改了《中国残联章程》。党中央、国务院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胡锦涛、温家宝、曾庆红、黄菊、吴官正、李长春等在京的中央政治局常委和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领导出席开幕大会,黄菊代表党中央、国务院致了祝辞,回良玉副总理发表了重要讲话。大会前,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接见残代会和自强模范、助残先进代表,并与全体代表合影。联合国秘书长安南、
联合国亚太经社会执行秘书金学洙分别发来贺信,
并派代表出席大会、宣读贺信;“残疾人国际”主席伊拉甘出席大会并致贺词。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和群众团体负责人,各省分管省长、秘书长,四届残代会代表和全国自强模范、助残先进集体、个人代表等2000多人参加大会。
开幕大会9月8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闭幕大会于9月10日上午在京西宾馆召开,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作了重要讲话。开幕、闭幕大会都由中残联主席邓朴方同志主持。这次会议规格高、规模大,开得隆重、热烈,鼓舞人心,在国内国际产生了积极影响,是一次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团结、奋进的盛会,也是带领广大残疾人共同奔赴小康的动员大会。大会的圆满成功,必将有力地促进残疾人状况的进一步改善,推动全国残疾人事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会议主要精神
1、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和支持残疾人事业。中央领导要求中央办公厅组织会议,胡锦涛等在京的政治局常委和政治局委员全部出席开幕大会并接见代表;黄菊、回良玉分别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前夕,胡锦涛总书记为《自强之歌》(发展残疾人事业共同创造幸福生活)(第三辑)作序。这些充分说明以胡锦涛总书记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十分关心残疾人和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也表明党中央进一步支持残疾人事业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协调发展的决心。党中央从实现残疾人奔小康和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出发,调整充实了中国残联领导机构,把一批年富力强的同志提拔到领导岗位,充实了中残联党组和执行理事会力量。
2、新一代中央领导赋予残疾人事业新的理论内涵,
对各级党委、 政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胡锦涛在《序言》中指出:“残疾人事业是崇高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残疾人,有人的尊严和权利,有参与社会生活的愿望和能力,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支重要力量”,“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实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规划,根据残疾人的特殊需要,在康复、教育、就业、福利、社会保障、文化生活、无障碍环境等方面制定扶助政策,采取相应措施”。黄菊在祝词中指出:残疾人事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事业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
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倾听残疾人心声,反映残疾人愿望,认真研究和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社会群体,也是一个最需要关心和帮助的社会群体。要针对残疾人的特殊需要,制定特殊的扶助政策,切实帮助解决残疾人在康复、就学、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打击侵犯残疾人权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尊重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坚定不移地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残助残、团结友爱的美好品德,进一步形成平等友爱的人际关系和团结互助的社会环境,
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关心、爱护和帮助残疾人的良好风尚,使广大残疾人切实感受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温暖。回良玉在闭幕大会的讲话指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五年来,我国残疾人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为树立我国重视社会发展和人权保障的良好形象作出了积极贡献。各省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为《自强之歌》作的序言和黄菊同志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发表的讲话,全面贯彻落实好大会精神,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抓住机遇,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残疾人事业新局面。一要牢牢把握新时期残疾人事业的主题,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残疾人工作。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是新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主题,没有残疾人事业的同步发展,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不可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残疾人依然是最需要关心、扶持、帮助的特殊困难群体,生产、生活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要支持和关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尊重和维护残疾人的权益,团结带领残疾人共同奔小康,二要凝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残疾人工作,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做好残疾人工作,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要将残疾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残疾人奔小康纳入当地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规划,
大力发展残疾人事业。
残工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责,积极、主动地做好残疾人工作,并不断丰富工作内容,创新工作方法。三要加强各级残联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各级残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
既是各类残疾人的代表组织,又是残疾人工作的主管部门。要以这次大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成效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四要充分调动广大残疾人的积极性,引导残疾人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残疾人事业首先是残疾人自己的事业。广大残疾人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力量,要适应时代要求,继续发扬“四自”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参与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建功立业。
(三)残联组织机构和主席团职能得到有效调整,领导机构实现了新老交替为增强残联组织的代表性和活力,这次代表大会对残联的组织机构进行了调整,把相对虚的主席团变得相对实;强的执行理事会不变;把评议会取消;切实发挥专门协会作用。
主席团委员减少一半以上(上届274人,本届95人)。
将评议会的监督职能交主席团承担。
主席团是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权力机关,起决策作用,负责贯彻代表大会决议,领导全国残联工作。
邓朴方同志再次当选为主席团主席。中央决定,王新宪任中残联党组书记(原常务副理事长),汤小泉任执行理事会理事长(原副理事长),吕世明任常务副理事长(原辽宁省残联理事长),孙先德(原中残联计财部主任)、程凯(原组联部主任)、申知非(原国际部主任)为副理事长。新领导班子从年龄、知识结构方面有明显优势,并且年富力强、充满朝气。
(四)邓朴方工作报告和在主席团会议的讲话突出发展主题,
紧扣残疾人奔小康目标,体现了开拓进取、与时俱进的精神报告指出,第三次全国代表以来的五年是不平凡的五年,残疾人事业适应新形势、迈出新步伐,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呈现出勃勃生机,五年的成就举世瞩目。残疾人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
880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康复,残疾儿童入学率提高到76%,就业率提高到84%,扶持1千万残疾人解决了温饱,499万特困残疾人得到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大为改善,
社会对残疾人的认识发生深刻变化, 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日益深入人心;残疾人自身素质明显提高,在国际残疾人事务中的影响日益扩大。报告提出本世纪头二十年残疾人事业的奋斗目标:实现全面小康,与国家的发展目标相适应,统一标准,兼顾特性,同步实施,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进一步得到体现。主要包括:1、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根本改善,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拉大的趋势得到扭转。基本消除贫困,稳定解决温饱, 绝大部分过上富足的小康生活。劳动收入和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丧失劳动能力者充分得到社会保障。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康复水平和质量有较大的提高。2、残疾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特殊需求得到特别扶助。社会生活参与面扩大,参与率提高。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成为全社会的普遍风尚。
3、残疾人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明显提高。大幅度减少文盲,基本普及义务教育,提高高中阶段以上教育入学率。文化生活更加丰富,素质得到全面发展,潜能得到充分了挥。
4、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协调,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更加融合,法制建设更加完善。形成健康、稳定的可持续发展机制。讲话提出了阶段性目标:到2010年,残疾人稳定解决温饱,一部分人达到小康;到2020年,残疾人多数达到小康。今后五年,完成残疾人事业
“十五”计划纲要任务, 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计划纲要任务。
报告、讲话认为,今后五年是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工作指导方针为: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顺应大局、乘热而上,
理顺关系、整合资源,突出重点、攻克难点,全面推进、加快发展。各省要抓好五方面工作:
第一,抓紧落实残疾人事业 “十五”计划,继续千方百计解决贫困残疾人生产生活困难问题,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结合残疾人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制定实施国家“十一五”期间的残疾人事业工作计划。
第二,制定残疾人实现全面小康的规划。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细化各项指标,采取有效措施,
分阶段、有步骤、分层次地努力实现。东部发达地区,要满足残疾人的需求,逐步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中部地区要把现代社会残疾人事业的基本框架搭建起来,根据经济发展与残疾人需求,逐步充实、丰富、提高水平;西部地区要以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为重点,率先发展省会城市和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其他地区,逐步普及。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等大城市,要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
第三,各项业务要有新拓展。1、康复工作要在抓好重点康复工程的基础上,普及康复服务,推进 “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实现。2、教育要与救助相结合,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推进高中等以上特殊教育。3、加强职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依法推进按比例就业,大力倡导多种形式就业,
巩固集中就业。 4、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障覆盖面,增加残疾人专项保障内容,提高保障水平;解决贫困无业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兴办重度残疾人寄养机构,启动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
5、加大持贫工作力度,增加资金投入,解决政策性贷款与商业运作的矛盾,提高扶贫成效,加快脱贫步伐。
6、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维权工作,完善优免扶助规定,确保在农村税费改革和再就业工作中残疾人得到保护。
7、加强农村乡镇和城市社区残疾人工作,县、区普遍建立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增强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第四,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肩负起历史使命。要完善组织体系,调整组织架构,增强代表性和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尤其是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残联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专门协会作用,大力培养优秀残疾人,使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更加活跃。要加强队伍建设,开展干部培训,优化知识结构,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建设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残联组织。要始终保持与广大残疾人的血肉联系,自觉接受残疾人的监督,把残疾人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
第五,抓好关系残疾人事业长远发展的几件大事。 1、加强残疾人事业的理论研究;深入宣传人道主义思想,优化扶残助残的社会环境。
2、进行残疾人基本状况抽样调查,为制定新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适时修改《残疾人保障法》提供科学依据。
3、办好2008年残疾人奥运会,建设综合训练基地,培养队伍,
提高水平,力争优异成绩。 4、积极参与、 推动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制定进程,支持第二个“亚太残疾人十年”活动的开展;
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对外宣传。
二、全国自强模范与助残先进表彰大会
(一)会议概况
全国残代会前,国务院残工委于9月7日召开了第三次全国自强模范暨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表彰了123个自强模范,156个助残先进集体、个人,79个残疾人之家和45个残联系统先进个人;5个助残先进集体、个人及自强模范代表作了典型发言。原中残联理事长郭建模介绍了全国“自强与助残”
活动开展情况,
回良玉副总理、邓朴方主席做了重要讲话。
我省受到表彰的全国自强模范是:省残疾人房屋开发公司总经理田家鸣、
甘肃赛拓商贸发展中心总经理马福才、省中医院按摩医师严亮;扶残助残先进集体是:空军兰州医院和高台县宏丰蔬菜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全国扶残助残先进个人是:白银市靖远中兴公司总经理杨勋、镇原县殷家城乡白富秀(女);残疾人之家是:甘肃省聋儿康复中心、武威市红十字精神病医院和兰州市盲聋哑学校;全国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是:定西市残联理事长李忠和省肢残人协会主席刘锡祥。
(二)全国“自强与助残”活动开展情况
郭建模理事长指出,开展“自强与助残”活动、表彰全国自强模范和扶残助残先进,是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在全社会倡导扶残助良好风尚的重要举措,也是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1991年和1997年,国务院残工委及有关部门先后召开全国“自强与助残”表彰大会,隆重表彰了吴运铎、
张海迪、 陈宁等314名自强模范,513个扶残助残先进。1997年以来,自强与助残活动蓬勃开展,展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自强活动的开展,提高了残疾人的整体素质,丰富了民族精神的内涵。表彰的全国自强模范是六年多来涌现出的优秀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先进性和鲜明的时代特色。助残活动的开展,为残疾人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帮助,促进了文明进步社会风尚的形成。一是活动更为广泛,针对性更强;二是助残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三是助残活动走向经常化、规范化,持续发展。目前,全国已建助残志愿者联络站5万余个,登记在册的青年志愿者达169万余人。四是自强与助相结合,残疾人成为助残活动的一支力量。扶残助残,不仅使广大残疾人得到了帮助,也使助残者的心灵得到净化,道德得到提升,成为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弘扬人道主义精神,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举措。
各地要认真学习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推动自强与助残活动全面深入开展。胡锦涛总书记为《自强之歌》写的序,深刻阐述了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性,明确了新时期残疾人事业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是做好残疾人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地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继续做好自强与助残先进表彰工作,大力宣传先进事迹,挖掘其深刻内涵,传播其高尚精神,给社会更多的教育和启迪。
(三)回良玉副总理讲话主要精神回总理在表彰会上发表了热情洋益的讲话,
他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广大残疾人紧跟时代步伐,克服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在自强模范和广大残疾人身上所表现的自强不息精神,体现了伟大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新时期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扶残助残的高尚行为,弘扬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增进了社会的团结与和谐,丰富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关心残疾人生活,发展残疾人事业,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政府的重要责任。各级政府要一如既往地重视和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关心残疾人生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社会各界要进一步发扬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风尚,继续深入开展“红领巾助残”、“青年志愿者助残”、“一助一送温暖”等群众性助残活动,不断拓展帮扶内容,创新服务形式。各级残联要将自强与助残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在广大残疾人中培养自强精神,动员社会广泛开展助残活动。广大残疾人要继续发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自强不息精神,适应社会发展要求,努力学习,奋发进取,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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