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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 肃
省
人
民
政
府
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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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残工委[2004]2号
关于奖励完成2003年度
省政府残疾人扶贫、就业、康复工作
目标责任书任务地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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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地政府(行署)残工委,甘肃矿区残工委:
2003年,各级政府进一步重视残疾人工作,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强化目标管理;各级残联开拓奋进,扎实工作,认真落实省政府下达的残疾人扶贫、就业、康复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各项任务,使残疾人扶贫、就业、康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促进全省残疾人工作的开展,省政府残工委决定,对全面完成2003年度省政府残疾人扶贫、就业、康复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任务指标的兰州、天水、庆阳、平凉、定西5市各奖励7000元,白银、嘉峪关、金昌、武威、张掖、酒泉6市各奖励6000元,甘肃矿区奖励5000元;对协助各地完成目标责任书任务做出突出成绩的省康复中心和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各奖励5000元,省残疾人用品用具服务指导中心奖励3000元。
省政府残工委希望受到奖励的地区及单位继续发扬成绩,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在2004年的工作中做出新的成绩。各地要向受表彰奖励的地区和单位学习,寻找差距,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为全面或超额完成2004年度省政府提出的残疾人工作目标任务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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