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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政府高度重视民生问题,近期制定下发了关于“12件实事”的实施方案,将解决城镇贫困残疾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费作为为民办“12件实事”之一,制定了对全州8800名城镇残疾居民进行医疗保险的实施方案。在方案中确定了目标任务、参保范围和对象、资金筹措、职责分工、具体办理程序和有关部门工作职责,提出帮助城镇贫困残疾人解决医疗保险参保费,实现城镇残疾人病有所医的愿望。
按照临夏州政府的工作安排,州残联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对全州残疾人状况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对调查出的5975名贫困城镇残疾居民登记造册,并报送州财政局审核认定。目前,州财政局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已将5975名城镇贫困残疾人医疗参保费35.85万元全部拨付到县市财政局,年底前全额补助解决2825名城镇贫困残疾居民医疗参保费16.95万元;同时州财政局建立了完备的参保档案资料,办理了残疾居民医疗保险手续,实现了临夏州80%以上的城镇残疾居民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全额补助。
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将城镇贫困残疾人医疗保险参保费纳入财政预算,这项惠及临夏州城镇残疾居民优惠政策的出台,体现了州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残疾人的特殊关爱,是深入贯彻中央7号文件精神的具体体现。
(省残联康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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