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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甘肃省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1994]211号)和《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省委发[1995]4号)精神,确定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如下:
一、性质与管理体制
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法组织,是国家法律确认的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全省性残疾人事业团体,履行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
省残疾人联合会为正厅级建制,省残疾人联合会由省政府领导同志联系,业务上接受省政府有关部门对口指导,在国家计划中单列户头,与各地(州、市)建立业务关系。
二、主要职责
(一) 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 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注意建设贡献力量。
(三) 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 开展才能级任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 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六) 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和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七) 指导和饿管理个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八) 开展残疾人事业的交流与合作。
(九) 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省残联机关设5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总支:
(一) 办公室(甘肃声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秘书处)
1、 承担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 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
3、 负责理事会、理事长办公会及省残联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和拟订事项的督办。
4、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物、劳资工作。
5、 负责文秘书、档案‘机要、保密、保卫和机关财务与行政事务工作。
6、 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 组织联络处
1、残疾人组织的自身建设,指导地县残联工作协助管理地(州、市)残联领导班子,培训残疾人工作者。
2、组织起草有关规划、政策、法规和重要文件、报告;开展法制建设。
3、承担省残联评议会的日常工作。
4、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管理和发放残疾人证。
5、组织落实福利措施,开展社会保险。
6、联络、教育、培养、表彰残疾人。
7、承担各类残疾人协会的日常工作。
8、负责信访工作。
9、负责残疾人福利基金的开发、管理及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10、组织和管理国际合作项目,开展对外宣传。办理日常涉外事务,指导地方残联外事工作。
(三)、康复处
1、 组织制定和实施全省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
2、 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
3、 开展残疾预防、盲人按摩与盲人辅导工作。
4、 指导残疾人用品开发、供应、服务。
5、 指导残疾人康复行业协会,开展学术交流。
6、 组织康复人才培训。
(三) 宣传文体处
1、 宣传残疾人事业。
2、 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
3、 组织提供残疾热特需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
4、 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体育,
5、 指导全省残疾人文化、体育机构的业务,承担省残疾人体协的日常工作。
6、 组织开展各类助残活动。
7、 办好《甘肃残疾人》杂志。
(四) 教育就业处
1、 组织制定和实施全省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促进和开展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级中等以上教育和成人教育。
2、 负责盲文、手语的研究与推广。
3、 制定全省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
4、 指导残疾人组织兴办福利企业。
5、 负责全省残疾人劳动服务网络的建设与工作。
6、 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扶贫。
(五) 机关党总支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裙(含纪律检查)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省残联机关事业编制为46名。
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处级干部职数12名(含机关党总支书记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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