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 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规定,现将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人。具体岗位和专业详见《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9月至2008年9月期间出生)。
2.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对高校自设专业以及国(境)外相近专业,由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决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3.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报考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请登录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www.gsdpf.org.cn)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ansu.gov.cn)“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列表,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咨询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事项,请直接与甘肃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二)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参加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当仔细阅读报名系统内《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操作指南》(附件3)等内容,报名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
1.用户注册。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或直接点击网站飘窗进入报名专题页面。报名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招聘期间保持通信畅通)等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提交报考申请。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申请提交时间为2026年9月7日(星期一)9∶00至9月11日(星期五)18∶00。报考人员需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请报考人员尽早提交报考申请,9月11日(星期五)18∶00后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或补充完善信息重新提交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网上资格审查和结果查询。甘肃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于2026年9月7日(星期一)9∶30至9月12日(星期六)18∶00期间对报考人员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补充完善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
本次招聘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6年9月7日(星期一)9∶30至9月13日(星期日)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除政策因素外,原则上不予退费。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和残疾人的,可申请减免报名考试费。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然后在报名系统的缴费环节提交减免申请,符合减免条件人员报名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省内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信息由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残联核实,省外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须分别将家庭所在地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残疾人证件等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由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审核。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2日(星期六)18∶00。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考人员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关键身份信息原则上不予更改。确因填写错误,导致实名认证未通过的,可按程序申请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身份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A座708室)审查、修改。受理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11日(星期五)12∶00,逾期不予受理。因居民身份证与准考证个人信息不一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6年10月13日(星期二)9∶00至2026年10月17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2026年10月17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参加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2026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所有应试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满分均为150分。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为准。
笔试开考比例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缴费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在报名结束后对调减或取消的岗位在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www.gsdpf.org.cn)进行公示。
(二)笔试地点
应试人员可按照自身情况选择系统内设置的考区参加笔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请应试人员提前熟悉考点路线,确保按时参加笔试。
(三)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A4纸)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及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试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12月初,在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www.gsdpf.org.cn)公布。原则上只接受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在成绩公布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成绩复核。
五、资格复审
(一)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复审人员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全部人员进入资格复审。
(二)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近期2寸免冠白底彩色正面证件照3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免费申请)、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三)复审时间和地点,在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发布通知。
(四)对资格复审后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由本人签字领取。《面试通知书》保存至体检环节。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向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时通知。
(二)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由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面试前通知应聘人员。因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或放弃资格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过程录音录像。
七、总成绩确定
(一)笔试平均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最终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为并列的,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序。
(二)最终总成绩公布: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在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www.gsdpf.org.cn)公布。
八、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复检在兰州市内三甲综合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考生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体检时间、地点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考生,统一体检。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体检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低于划定分数线的,不得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在考察环节再递补情形除外)。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十、公示
按照招聘计划,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www.gsdpf.org.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备案及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并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对备案后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手续。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和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机关纪委全程进行监督。
(二)本次考试除考试大纲外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三)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除报名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四)根据残疾考生的残疾情况和需要,提供必要条件和合理便利。
(五)本公告由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931—8790255
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机关纪委监督电话:0931—8855466
甘肃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咨询电话:0931—6839579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931—4670278、8948645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
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8月31日
